一、各系实训分中心分别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。
二、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实验室的用电、布线等经常性的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随时消除事故隐患。
三、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各实验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,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,熟悉应急安全通道的方位。
四、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和维护大型或精密仪器设备。
五、注意安全用电。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热器具。实验室无工作需要时,一律切断电源。
六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。
七、实验室每周进行安全检查,并记录检查结果(由安全负责人记录)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,通知被查实验室进行整改,并对问题实验室进行网上公示,给被查实验室发送整改通知,被查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及时解决实验室中存在的问题。
八、实验室主任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,指导和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实。
九、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,应及时报警(119),注意尽可能保护现场。
报警电话 火警:119 匪警:110 急救:120